摇摆颗粒机的制造要求
时间:2012-10-10
摇摆颗粒机的制造要求:
摇摆颗粒机应符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1998修订版)关于设备制造的有关要求。
1、材质要求:
直接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用奥氏体不锈钢或GB/T3280中符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要求的材料,并有材质证明文件。
2、制造要求:
a、颗粒机料斗内表面应平整光滑,无明显的凹凸不平现象、无棱角、便于拆卸,易清洗。
b、摇摆滚筒和端盖的单边间隙为0.5-1.0mm。
C、齿条与滑导报间的配合间隙为0.10-0.30mm.
3、外观质量要求:
a、颗粒机不应有凸起、凹陷、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。
b、颗粒机所有外表面作防锈处理。
4、性能要求:
a、颗粒机各运动部件运转应平稳,无松动、振动等不正常现象。
b、颗粒机正常运转时,噪声不超过75db(A) 。
C、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符合GB5226.1-2002中19.2的规定。
d、电气系统的配线符合GB5226.1-2002中第14章的规定。
e、电气系统的标记、警告符合 5226.1-2002中第17章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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